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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锦江社区居民委员会洪山镇锦江社区宣传长廊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53 2021-06-25 16:32

项目概况

洪山镇锦江社区宣传长廊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层1503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XM-TP-2021001

项目名称:洪山镇锦江社区宣传长廊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洪山镇锦江社区宣传长廊改造工程项目

1(项)

100000

100000

2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施工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②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谈判文件其他与此条有冲突的,以此条为准。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至 2021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层1503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层1503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层1503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谈判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1、报价人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报价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报价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4财务状况报告

1、报价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若报价人提供资信证明中有注明“复印件无效”等内容的,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书原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报价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因疫情影响,报价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根据疫情期间供应商可以缓交税款的规定,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纳税证明。

4、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报价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因疫情影响,报价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系因疫情原因可以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导致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1、报价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

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1谈判保证金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特定资格1

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特定资格2

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采购,报价人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首次)格式》。

2、报价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首次)格式》。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应为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锦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西江滨大道66号融侨锦江A1区锦江社区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林灵 0591-83811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层1503室            

联系方式:黄炜、陆燕云 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炜、陆燕云

电 话:0591-8366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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